一、宗旨:
1、推动我校田径运动的广泛开展,促进业余训练和田径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。
2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促进学生身体的健康发展,提高全面素质。
二、日期、地点:2021年11月3日—11月5日在本校田径场。
三、项目:
男子:100M、 200M 、400M 、800M 、1500M、3000M 、4X100M接力 、跳高 、 跳远 、
三级跳远、铅球(5KG)
女子:100M 、200M 、400M 、800M 、1500M、4X100M接力、跳高 、 跳远 、三级跳远 、
铅球(4KG)
四、分组及参赛办法:
1、全校分为甲、乙、丙三大组,21级为甲组,20级为乙组,19级为丙组。
2、各队可报领队1人,各班级运动员,男限报20人、女限报18人。
3、运动员必须是本班正式在籍学生,身体健康,品德良好。
五、报名及竞赛办法:
1、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——2021年10月22日,逾期视为弃权。
2、每人限报两项,每项每班限报二人。
3、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进行。
六、奖励办法:
1、团体:甲组、乙组男、女团体各取前八名、丙组男、女子团体各取三名。
2、个人:报名人数超过八人,取前八名;五至八人(含八人),取前三名;报名不足五人
的项目,取消该项比赛。
3、设置精神文明代表队两名、优秀组织奖两名(甲、乙、丙组各两名)。
4、打破校记录加5分。如在同一项目中,一人多次破记录只记一次。
七、编排公示后,在预赛阶段比赛中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权,也不得换人换项目。
八、凡是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学生,一经核实,立即取消该学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,并扣除该
班级的团体总分20分,取消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组 委 会
二0二一年十月
附: